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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利解释原则”看保险生态环境
作者姓名:李寿双  曹志平  郭文昌
作者单位:1.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 人保财险江苏盐城市分公司
3. 江苏省常州市保险行业协会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31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关 键 词:保险合同  不利解释原则  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被保险人  仲裁机关  人民法院  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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