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监狱的“养猪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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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宏根.进了监狱的“养猪状元”[J].光彩,19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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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宏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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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被人坑始,以骗别人终。把“阴沟”当“宝矿”,将教训当“经验”愚昧的徐某终于断送了自己1997年1月8日上午,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的法庭里人山人海,座无虚席。人们在等待对一名曾经是省市表彰、名噪一时的全县养猪状元的罪犯的宣判。开庭了,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以坚定有力的声音宣布该院对一起刑事案件的一审判决:被告人徐昌顺,男,四十岁,文盲,建湖县冈西乡旗帜村农民。1990年8月至1996年3月,被告人以帮助该县草埝口砖瓦厂推销砖头为名,骗取砖折合人民币46929.48元;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该县同西乡经营管理办公室及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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