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湖北:地震灾害中损失严重的个人可免征50%个税
作者姓名:鄂文
摘    要: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要求,湖北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日前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抗震救灾及震后重建税收政策的通知》,

关 键 词:地震灾害  湖北  免征  个人  损失  国家税务总局  抗震救灾  税收政策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