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津深促进PE发展政策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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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春明.京沪津深促进PE发展政策的思考[J].西南金融,2011(4):5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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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春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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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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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私下募集资金与提供增值服务应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的两个基本属性。PE的出现与发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元化需求主体与不同偏好投资主体相互作用的结果,具有客观必然性。真PE投资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并能改善企业的基本面,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而地方政府"花钱买落地"的竞争性PE政策会影响正常的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平,从长远看也未必有效。应从国家层面出台PE监管规范与地方相关政策指引,确保PE健康可持续发展,以发挥其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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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PE发展政策 地方政府 资本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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