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明年原油和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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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WTO的承诺,商务部近日公布2004年原油、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数量、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2004年原油、成品油(包括汽油、航空煤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蜡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分别为1095万吨和610万吨。商务部公告指出,凡符合条件的原油、成品油进口单位均可通过商务部授权机构提出申请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17商务部公布明年原油和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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