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口收汇核销10月1日起实行分类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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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配合10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发布《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对出口企业的收汇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条件、核销方式等。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外汇局可以根据出口单位的出口收汇核销年度考核结果、国际收支申报、出口贸易方式、收汇方式等相关情况,对出口单位实行分类管理,主要采取三种核销管理方式:在保留原逐笔核销方式基础上,新增了批次核销和自动核销方式。逐笔核销是由出口单位按核销单证一一对应进行报告,外汇局按照一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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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 出口 收汇核销 外汇管理 中国 逐笔核销 批次核销 自动核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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