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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纳入法制轨道(上)
引用本文:于芃. 职业病防治纳入法制轨道(上)[J]. 化工管理, 2002, 0(6): 16-17
作者姓名:于芃
作者单位:本刊记者
摘    要:2001年月10月27日,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第六十号主席令,颁布我国第一部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防治法》),并定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这表明了我国政府对劳动者健康的关切,说明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层次,同时也是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人们爱用“天灾人祸”来形容不测,“天灾”指自然灾害,“人祸”指人为造成的灾难,职业病则属于“人祸”。也就是说,通过严格的、科学的管理,职业病是可以减少和避免的。《防治法》的出台为职业病的预防、治疗、社会保障等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

关 键 词:中国 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 防治 法制

Prevention and cure of occupational diseases go through legal procedure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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