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代的契约看明代的币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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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若愚.从明代的契约看明代的币制[J].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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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若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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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朱元璋(明太祖)在未即帝位之前,就在应天府铸造“大中通宝”钱;他即位后,立即铸造“洪武通宝”钱;同时在民间征收铜料供铸币之用,可见他对铸钱的重视。但是由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和商品流通的扩大,纸币又通行已久,商贾习用,想完全废弃纸币,也势所不能,所以在洪武八年乃发行纸币“大明宝钞”,命天下与铜钱通行使用。与此同时,严禁民间以金银实物交易,违者以犯罪论处;官吏的禄米和卫所军士的月盐都发给宝钞。可见当时推行钱钞并行制的决心。22年之后,由于宝钞严重贬值,物价飞涨,民间交易多用金银,朝廷的对策不是控制纸币的发行数量,而是重申交易用金银之禁。舍本逐末,自难奏效。朱棣(明成祖)上台后,坚守祖宗章法,除了禁止以金银实物交易外,还采取了一些回笼纸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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