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交通银行创建于1908年,正处于清朝末年政治、经济动荡之际。从当时的社会背景看,交通银行的成立,除了各种各样动机外,也有着一定的爱国进步意义。 一、募债赎路,挽回利权 甲午战争以后,帝国主义列强为了在我国争夺势力范围,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铁路借款合同,通过借款掠夺我国的铁路修筑权。如,美国合兴公司取得了粤汉铁路的借款筑路权,英商怡和洋行取得了苏杭甬铁路的借款筑路权,代表俄、法、比三国金融资本的比利时公司取得了芦汉铁路(即京汉铁路)的借款筑路权。 借款筑路的条件是很苛刻的。以1898年签约的芦汉铁路为例,借款总额为11250万法郎,折合白银约3042万两,在借款合同中,除规定的利率和还款期限外,还有如下的一些条款:1.由比国公司建筑芦汉铁路及展筑支路;2.代购筑路材料;3.监督财务;4.比国公司所派经理有调度管理权;5.比国公司每年分取余利二成:6.借款收支由华俄道胜银行经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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