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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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J].会计师,2019(9):F0003-F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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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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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继续支持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现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一、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二、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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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税收优惠政策 租赁住房 公告 税务总局 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 建筑面积 管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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