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通用名称的商标注册 |
| |
引用本文: | 陈梁.商品通用名称的商标注册[J].中华商标,2009(3):42-43. |
| |
作者姓名: | 陈梁 |
| |
作者单位: | 福州华夏商标事务所; |
| |
摘 要: |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评审委员会对有关干红葡萄酒品牌“解百纳”的商标争议作出裁定,裁定其所有权归属张裕公司。如此,除张裕公司外,其他葡萄酒生产企业将不得在产品七再使用“解百纳”。业界人士对“解百纳”是否为葡萄酒商品的通用名称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在葡萄酒行业及商标界掀起了轩然大波。现长城、王朝、威龙等葡萄酒企业已向北京市第一巾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
|
关 键 词: | 商标注册 通用名称 商品 商标评审委员会 葡萄酒生产企业 葡萄酒品牌 国家工商总局 张裕公司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