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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通用名称的商标注册
引用本文:陈梁.商品通用名称的商标注册[J].中华商标,2009(3):42-43.
作者姓名:陈梁
作者单位:福州华夏商标事务所;
摘    要:近日.国家工商总局评审委员会对有关干红葡萄酒品牌“解百纳”的商标争议作出裁定,裁定其所有权归属张裕公司。如此,除张裕公司外,其他葡萄酒生产企业将不得在产品七再使用“解百纳”。业界人士对“解百纳”是否为葡萄酒商品的通用名称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在葡萄酒行业及商标界掀起了轩然大波。现长城、王朝、威龙等葡萄酒企业已向北京市第一巾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

关 键 词:商标注册  通用名称  商品  商标评审委员会  葡萄酒生产企业  葡萄酒品牌  国家工商总局  张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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