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3年8月1日,中国开始实施《强制产品管理规定》,与此同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也开始实施,再加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这四个文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管理等均作出了统一的规定。“3C”认证是我国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依法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也是一种全新的产品市场准入制度。“3C”标志的实施取代了原来实行的“长城CCEE”标志和“CCIB”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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