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被误读的“垄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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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传辉.修正被误读的“垄断”[J].21世纪商业评论,2006(2):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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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传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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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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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月9日,我国楼宇广告公司分众宣布全面收购聚众。目前,中国大陆地区的楼宇广告经营公司主要就是这两家,合二为一后,新的分众公司将控制楼宇广告市场98%的份额。一时间,媒体纷纷惊呼:分众将“垄断”楼宇广告市场。也有评论人士说,一个企业完全控制一个产业是不健康的,分众的独霸天下将不利于楼宇广告这个产业的良性发展。通常,我们一听到某个大企业100%控制一个市场,或者控制大部分市场,就很担心,说这是“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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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垄断 广告公司 误读 中国大陆地区 广告市场 经营公司 良性发展 楼宇 控制 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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