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规划应与国际接轨:从东芝笔记本事件看我国市场法律体系的亟待完善 |
| |
引用本文: | 张珏.产品质量规划应与国际接轨:从东芝笔记本事件看我国市场法律体系的亟待完善[J].中国质量,2001(3):45-46. |
| |
作者姓名: | 张珏 |
| |
摘 要: | 所谓“东芝笔记本事件”是指两名美国东芝笔记本电脑用户于1999年3月以“电脑内置的FDC”半导体微码有瑕疵存在,引起存盘错误而导致数据破坏的可能性”为由,以东芝公司的美国子公司-东芝美国信息系统公司为被告,向美国得克萨斯联邦地方法院提出了集体诉讼。2000年3月,东芝公司与原告达成庭外和解方案,根据这一方案,东芝最终需承担高达10.5亿美元的巨额损失,用于向50万美国用户支付和解金和原告律师费。不久前,国内媒体就此事件进行报道,并认为东芝公司对使用同一产品的中国用户不理不睬,“只赔美国人不赔中国人”,这是对中国消费者权益的蔑视和歧视。由此,东芝笔记本事件迅速扩大。
|
关 键 词: | 产品质量规则 国际接轨 中国 市场法律体系 产品质量法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