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和新政策下入网费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财税处理——以供热企业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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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闫光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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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南市妇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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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为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改善投资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意见做出明确规定,取消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供热、供水、供气等城市公用事业都离不开城市基本建设配套费的投入。营改增以后配套费的税收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发生了许多变化。山东监管局发布的《2021年重点企业会计监督日常监管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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