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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
作者单位: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摘    要:《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1月20日通过.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3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关 键 词:人民代表大会  管理条例  深圳市  委员会  养犬  公告  广东省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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