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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农村社会管理服务不可漠视财务公开——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颁行之际
引用本文:师高康,黎阳.提升农村社会管理服务不可漠视财务公开——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颁行之际[J].中国农业会计,2011(12):48-50.
作者姓名:师高康  黎阳
作者单位: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摘    要:现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是1997年12月16日由农业部和监察部联合制定颁行的。《暂行规定》的施行,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提高农民群众广泛参与村级经济事务管理意识,

关 键 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社会管理  财务公开  《暂行规定》  漠视  服务  农村经济发展  管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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