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注册资本和产权证明材料,做好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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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增永,袁淑荣,王志英.规范注册资本和产权证明材料,做好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工作[J].中国农业会计,2011(11):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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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增永 袁淑荣 王志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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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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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其他法律法规亦采用简称)规定:主要农作物的商品种子生产和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农业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申请领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注册资本、检验、加工、仓储等方面的条件,提供注册资本证明材料,提供种子检验仪器设备、加工成套设备、仓储设施等产权证明材料。在种子行政许可工作中,准确理解注册资本和产权要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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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注册资本 证明材料 产权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检验仪器设备 行政许可工作 仓储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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