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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完善岗位技能工资制
引用本文:唐国华.不断完善岗位技能工资制[J].山东劳动保障,1995(9).
作者姓名:唐国华
摘    要:近几年来,不少企业在坚持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同时,积极进行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较好地处理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拉开了岗位之间、上下岗人员之间的工资差别,体现了社会主义分配原则。但是,现行的岗位技能工资制还明显地存在着诸多问题:1.现行的岗位工资是死的。上这个岗就拿这些钱,能力大小无法在岗位工资中体现。2.技能工资也是死的。技能工资等级与实际技能水平脱节,技能工资级别高的人员其技术水平并不一定高。3。岗位、技能工资向关键岗位的倾斜不明显。为了强化激励机制,用好用活岗位技能工资这一杠杆,进一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劳动热情,济钢机械设备制造公司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该公司在加工车间试行少部分工资与奖金捆在一起考核的基础上,今年全面推行岗位工资技能工资的80%,捆起来与奖金一起考核。其考核公式是:工资系数=(∑(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80%)/生产任务量本人所得工资额=(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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