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杆超越法在薪酬与考核体系中的综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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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晓晖.标杆超越法在薪酬与考核体系中的综合应用[J].辽宁经济,2007(4):7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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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晓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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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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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案例
案例1:20世纪80年代初,福特汽车公司由于不景气决定裁员,他们首先制定的目标是财务部门裁减20%,即从500人减少到400人。而当这一计划目标达成时,他们却发现一个比自己规模小5倍的日本公司马自达公司的财务人员才15人,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标杆水平。于是福特公司改进了这个目标,最终使财务部门减少至75人,使得人员规模之比与公司规模之比相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由于标杆水平的可行性已经由别的企业所证实,如此规模的裁员计划并未引起过多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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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20世纪80年代初 应用 考核 薪酬 福特汽车公司 财务部门 裁员计划 马自达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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