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纳税义务不能随合同转嫁
摘    要:某工程处承包了某单位的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并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在合同中约定由某单位负责缴纳有关税费。工程结束后,某工程处认为在合同中已约定由对方某单位负责缴税,与已无关,双方都没有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纳税。不久,某工程处接到税务局通知,要求其缴纳该安装工程的有关税费,对此,感到不理解。

关 键 词:工程承包合同  纳税义务  转嫁  单位负责  工程项目  安装工程  工程处  申报纳税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