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克服要件事实真伪不明的解决方案涉及到证明困难的整个过程,因此,笔者主要对民事领域中的正确运用调解方式、 特殊案件的心证比例、 把真伪不明纳入法律要件事实、 降低证明标准、 不负证明责任当事人的事案解明义务;刑事领域中的完全排除真伪不明、 增加裁判的道德可接受性、 替代办法克服案件事实克服真伪不明予以论述.笔者认为证明妨碍、 通过法律规范、 通过证明责任克服真伪不明予以作为民事、 刑事领域中都具有的克服真伪不明的解决方案;并对刑事诉讼基于无罪推定原则而引申出有利被告原则和疑罪从无原则,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刑事证明责任与民事证明责任的截然不同的结果:真伪不明时控方败诉而不是辩方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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