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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补价情况下非货币性交易损益的确认
作者姓名:李鹏  段秋霞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李鹏),东北财经大学(段秋霞)
摘    要:《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规定,在非货币性交易中,收到补价方应按如下公式计算确定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 应确认的损益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补价 应确认的收益=补价-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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