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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垄断企业工资增幅不超9.5%
摘    要: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公布“北京市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应围绕2007年基准线9.5%,即在目前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基础上增长9.5%来调整职工工资。北京市劳动保障局首次提出了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意见,包括一线工人平均工资不涨时经营者工资也不应涨等内容。垄断企业工资增幅不得超过9.5%。亏损企业工资不得低于640元.

关 键 词:北京  垄断企业  工资增幅  工资指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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