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户代表会议的职权任务与活动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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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叆阳城村村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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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们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第10条的规定:“村民会议可以由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也可由每户派代表参加”,结合本村实际,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本着既有代表性,又便于村民参政议政的原则,确定每6户选举一名联户代表。全村选出65名优秀代表组成了村民会议。村民会议是联户代表参政议政的最重要最有效的组织形式。为了保证联户代表充分发表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我们根据村委会组织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制订了10项职权任务和6条活动原则。10项职权是:1、讨论村委会的规模和设置;2、有权直接民主选举村委会成员;3、有权撤换和补选村委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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