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保障房实施“一价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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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安徽省物价局和住建厅近日公布了《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保障房价格的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廉租住房租金标准要严格按照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构成因素,并结合当地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核定。公租房的租赁价格则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按照低于本地区同一时期、同一地段、同一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合理制定。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则是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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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障性 安徽省 经济承受能力 经济发展水平 住房市场 经济适用住房 管理工作 支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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