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社会主义”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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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义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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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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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l)在西方经济学家中,承续(资本论)和伯恩斯坦,最早注目于股份制研究的人,是美国制度经济学的早期代表凡勃伦。1904年,他发表(企业论)一书,和(资本论)的认定相同,提出股份制是“信用手段”的一种新的使用方式或曰“信用经济”(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64页,第85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92--493页),是“借助于信用筹集资金以扩大资本的简化程序,在现代工业公司的改组与合并中达到了发展的顶点”(第67页)。由此,凡氏认为“它使公司管理与工业设备所有权两者处于完全脱离的状态。一般地说,在法团组织下,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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