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展的视角看农地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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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国林,封凯栋.从发展的视角看农地补偿[J].中国土地,2013(2):5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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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国林 封凯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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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 2.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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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土地收益分配的现状
目前我国在土地收益分配中的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收益分配的结构性问题,特别是对被征地农民以及农村发展的补偿不足.根据有关方面估算,被征土地收益分配格局大致是地方政府占20% ~ 30%,企业占40%~ 50%,村级组织占25% ~ 30%,农民仅占5%~ 10%;二是对农民补偿的上限,仅为前三年年均产值的30倍.这种"适当补偿",很难让被征地农民通过补偿达到城镇居民一般生活水平.同时,现阶段对农民补偿的方式也缺少发展性考虑,目前的政策设计大多只是考虑一次性的补偿,很少有在时间维度上针对发展问题作出考量.
笔者认为,创新土地收益分配与应用的管理思路,是调整制度框架以实现和谐发展,解决矛盾的积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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