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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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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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合作建房,是指由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合作建房的方式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纯粹的“以物易物”,即双方以各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第二种方式是双方分别以土地使用权、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合作建房的会计处理,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第一种方式,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第二种方式,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进行会计处理。《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发[1995]156号,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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