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自1996年财政部发布的《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下称《地勘单位会计制度》)实施以来,地质勘查行业的会计环境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地质勘查行业行政管理体制实行了属地化管理,预算约束对资金管理有了更高的要求;公益性与商业性勘查分体运行机制已经形成;外部矿业权交易市场基本建立,融资方式呈现出多元化格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已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实施了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那么,面对这些变化,《地勘单位会计制度》是需要修订还是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轨,抑或是彻底制定新制度?笔者拟从会计环境与会计制度关系的视角,发表几点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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