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影响基层央行执法监察工作效能的原因分析(一)格式化的上级安排与资料化的现场检查使执法监察“新瓶装旧酒”。由于基层央行对执法监察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尤其是对同级执法监察,许多方面的工作都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因此在进行执法监察立项时,主要是按照上级部门安排的监察内容进行,没有各自的重点和特色,使得执法监察这种法制监督落俗于一般的业务检查。执法监察工作程序一般包括立项、告知、考察、评估、督改、报告、归档等七个程序,但在最关键的考察、评估这两个环节上,目前采用的检查方式大都是通过查看资料进行的。如对各种会议记录、各种学习制度、各种登记簿查看、翻阅较多、较仔细,而对被监察对象的经营活动全过程的检查大都走了过场,而且查出的问题基本也是千篇一律。对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如资金风险隐患、案件防范隐患、道德风险隐患等问题查出的甚少。因此在监察反馈意见中,往往泛泛而谈,没有起到有的放矢击中要害的作用,导致监察报告年年是“新瓶装旧酒”。(二)滞后的检查手段与片面的操作评估使执法监察“摸着石头过河”。目前基层央行执法监察工作以专项执法监察为主,不仅在监察的时间上滞后,同时由于专项监察毕竟无法涵盖各职能部门的全部业务,仅靠对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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