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与租赁权竞合时的风险与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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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信良,毛文惠.抵押权与租赁权竞合时的风险与控制[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11(12):6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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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信良 毛文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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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鄞州农村合作银行资产保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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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相关案例2008年2月9日,甲将其一组厂房中的A栋出租给乙,约定租期为一年。同年3月7日,甲又将其厂房的B栋出租给丙,约定租期为十年。其后,甲因流动资金需求,于2008年4月10日向某银行借款300万元,期限一年,以其厂房整体(A-D)抵押给该银行,并于当日办理抵押登记。2008年8月9日和2008年9月21日,甲又将厂房C栋、D栋分别出租给丁、戊,约定租期均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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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抵押权 风险与控制 租赁权 2008年 竞合 银行借款 资金需求 抵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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