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自治:村委会与居委会的初步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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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艳. 社区自治:村委会与居委会的初步比较[J].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3, 12(1): 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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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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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 (英国),(英国),(英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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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村委会与城市居委会:理论与实践的差距人民公社制解体后,村委会替代了生产大队,村民小组替代了生产队。1982年村委会被写进了国家宪法,198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法案中列出其组织、权力和职责。1998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它详细列出了选举程序及村民自治不受乡镇政府干预的条款。据估计,目前有4.3万多个乡镇管辖了73万个乡村的9亿农民。城市居委会自1950年代早期以来一直存在,它主要是便于街道的行政管理和控制,同时动员居民响应政府号召并遵守法律。80年代,居委会复苏。1989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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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建设 社区自治 村委会 居委会 |
Community Self-governance: the Preliminary Comparison on Residents'' Committees between Countryside and C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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