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我省解除对部分商品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摘    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3号令,发改委下发了《关于解除对部分商品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决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解除年初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生猪、猪肉和牛羊肉、乳品、鸡蛋、生活用原煤及生活用煤等商品实行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相关商品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关 键 词:价格干预措施  商品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  食用植物油  备案工作  自主定价  发改委  成品粮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