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信用社产权模式改革的法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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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化雨.中国农村信用社产权模式改革的法律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3(24):141-142,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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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化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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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系,哈尔滨1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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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HEUCF2012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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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对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关键在于明晰产权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传统合作制度在产权模式上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当前农信社的产权制度仍然是混合产权模式,信用社股金结构失衡、股权分散虚置,产权没有明确的界定。在立法上完善中国农村信用合作产权制度,必须确定信用社的法人地位,在此基础上对产权进行界定,实现产权明晰且高度可分,优化产权结构,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使农村信用合作社成为真正服务于三农的金融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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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信用社 产权 股份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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