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股息不能摊入成本》一文的看法──兼与粟深坤同志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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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立军.对《股息不能摊入成本》一文的看法──兼与粟深坤同志商榷[J].交通财会,199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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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立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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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交通厅审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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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交通财会》1990年第6期上发表了粟深坤同志《股息不能摊入成本》一文(以下简称粟文),拜读受益匪浅。但对票文中所提“企业将股息在成本中列支,不论盈亏照发利息,债券不仅有息且参加年终分红。这样,既使股票的责任和风险无从谈起,又将国家财产、利润转为个人消费基金……”,混淆了股票与债券、股息与利息的根本性区别,有失偏颇。笔者想就此谈一点自己的看法,兼与粟深坤同志商榷。 一、股票与债券的区别 股票、债券同是有价证券,但两者的内涵截然不同,所谓股票,即股份企业发给股东证明其所入股份的一种凭证,持票人可凭借取得股息和红利,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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