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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报刊癸未新法
引用本文:刘再兴,周艳,王薇,李伟,程海泳.盘点——报刊癸未新法[J].市场观察广告主,2004(1):15-22.
作者姓名:刘再兴  周艳  王薇  李伟  程海泳
摘    要:官方信息需要保密,国家公务员有保密的义务,但公共信息无须保密,一般公民知道的事情肯定是一般的事情,老百姓没有太多的保密义务。地震、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大多是中性的,而不是负面的,它意外地发生了,人们便有知晓的权利,传媒应有义务报道。统一发布制度向公共信息披露制度的转变无疑是现代社会的一大进步,是生活在其中的民众的福祉。

关 键 词:SARS  公共信息  信息发布制度  文化体制改革  报业产业化  报刊治理  报刊摊派  跨区域报纸  新闻官司  公民名誉权  报纸发行  国际认证制度  BPA  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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