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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有所为有所不为
引用本文:邢小林.江苏:有所为有所不为[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6(3).
作者姓名:邢小林
摘    要:作为第一批试点省份之一,江苏省联社早在2001年就已成立。他们根据区域经济特点进行了管理方面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些管理经验,其理念值得借鉴——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自2001年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联社后,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充分履行自身职责,有力地推动了该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健康快速发展。2005年末,江苏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809.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896.4元,不良贷款比例为6.45%,股本金余额85.9亿元,当年实现账面利润总额34.3亿元,呈现出存贷款规模持续增长、不良贷款余额与比例双下降、资本实力明显增强、经营效益稳步提高的良好发展局面。几年来,江苏省联社始终围绕促进农村信用社发展这一主线来开展行业管理工作,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行使管理职能时强化各方面的制度建设,不干预基层行社的日常业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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