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仲裁遭遇公司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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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昌.当仲裁遭遇公司注销[J].中国社会保障,2008(8):5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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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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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兴化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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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遭受工伤伤害现年51岁的魏胜,系江苏省兴化市永丰镇人。2003年5月,他到本镇联合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为保住自己的工作,也碍于同乡情面,魏胜虽知道订立合同有好处,但还是不好意思向公司提出这个要求,因为公司董事长与他是同一个村的。但不管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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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 仲裁 劳动合同 不锈钢制品 永丰镇 兴化市 江苏省 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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