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释明权制度之规范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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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睿.我国释明权制度之规范与完善[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5,3(11):12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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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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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广西,南宁,5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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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官释明权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对于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当事人的权利保护等都具有重要作用。当前,释明权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与民事审判改革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有鉴于此,文章结合民事审判改革要求,对释明权制度在我国如何实施的问题提出一些拙见,包括其定性、行使原则与限度、适用情形、行使不当的救济、行使阶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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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释明权 民事诉讼 民事审判改革 |
文章编号: | 1672-2728(2005)11-0120-04 |
修稿时间: | 2005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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