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财政、金融
工业经济
交通运输经济
经济计划与管理
经济学
旅游经济
贸易经济
农业经济
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
信息产业经济(总论)
学报及综合类
邮电经济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财税法规政策摘登(五则)
摘 要:
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一、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财税2014]34号;2014年4月8日)
关 键 词:
小型微利企业
应纳税所得额
国家税务总局
所得税优惠
企业所得税
税收政策
主管税务机关
预缴
国家税务局
纳税年度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