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或有事项会计处理的原则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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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伟,冯菀莉,李丹.我国或有事项会计处理的原则及方法[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7(2):4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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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伟 冯菀莉 李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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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牡丹江医学院红旗医院 [2]黑龙江省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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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或有事项是企业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由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或有事项可分为或有负债及或有资产两类。其中或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此事项一般不应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披露。或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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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或有事项 会计处理 不确定事项 现行会计制度 或有资产 或有负债 会计报表 经济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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