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决定》必须澄清五种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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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建民.贯彻落实《决定》必须澄清五种认识[J].合作经济与科技,19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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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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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张家口市供销合作经济学会 副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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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供销合作社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真行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澄清五种摸糊认识,树立五个新观念。一、五种模糊认识一是"轻而易举"论。有的同志认为,供销社改革搞了十几年,无非是县以上联社从政府行政机构序列中退出来,恢复"三性"、"五个突破",吸收农民社员代表参加理事会等等。现在要深化改靠,也没什么新内容。上边怎么布置就怎么干,贯彻落实《决定》没有什么难办的。二是"完全依赖"论。持这种观点的人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了,中央又专门为供销社改革作出《决定》,说明国家对供销社非常重视,今后供销社的外部环境会大为改变。似乎无需强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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