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谈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赔偿责任主体
引用本文:王诚实.浅谈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赔偿责任主体[J].魅力中国,2011(11):80-80.
作者姓名:王诚实
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青海,西宁,810007
摘    要:在共有公共设施致害案件日益多发的今天,关于如何确定责任主体才能更好的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已经显得越来越重要,而在我国的《国家赔偿法》中对此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是沿用《民法通则》的规定,在认真研究了国外立法例及对我国现状的认真考察后,作出如下阐述。

关 键 词:公有公共设施  归责原则  赔偿责任主体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