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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发展的几点思考
作者姓名:何婷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兰州,730020
摘    要: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对于我国金融市场效率的提高、金融市场功能的完善,金融市场广度和深度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对于金融衍生产品,国内外没有统一而明确的定义.国际互换和衍生品协会(ISDA)将金融衍生产品描述为“衍生产品是有关互换现金流量和旨在为交易者转移风险的双边合约.合约到期时交易者所欠对方的金额由基础商品、证券或指数的价格决定”,这里所描述的主要是合约型金融衍生品,是指交易双方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对某种金融资产按约定价格进行交易的合约,主要包括远期、期货、期权、互换等传统金融衍生产品.一些专家学者将金融衍生产品分为合约型和证券型两种,认为金融衍生产品不仅包括传统的合约型产品,而且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等证券型金融资产,扩展了传统金融衍生品的范畴.为了本文研究和分析的需要,考虑到金融衍生产品价值依赖于基本标的金融资产价格变化的本质特征,我们尝试按照原生金融资产的不同对各种金融衍生产品进行全面的概括和分类.按照原生金融资产的不同,可以将金融衍生产品分为股权类衍生产品、货币(外汇)衍生产品、利率衍生产品、信用衍生产品、证券型衍生产品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的衍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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