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纳税会计的定义及职能分析
作者姓名:郝彦  敖君竹  马萍
作者单位:广西贺州学院 黑龙江八一农恳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
摘    要:纳税会计作为纳税业设立职能岗位和工作,学术界和理论界至今对其称谓尚不统一,有很多教授和学者误称其为“税务会计“。由于不同的称谓直接涉及到该会计的“主体“,所以给会计实践造成了混淆。由于国际国内都公认该会计系纳税企业设立的核算工具,因此就应该也只能称之为“纳税会计“;否则,就与税务机关的会计——“税务会计“混淆了。纳税会计不仅具有确认、计量、记录、核算、反映等基本职能,还应具有纳税筹划的特殊职能,即除了承担企业涉及纳税业务核算任务外,还应担负起企业如何依法减轻税负、延缓纳税、降低纳税成本和转嫁已纳税负担的职责和工作。

关 键 词:纳税会计  税务会计  纳税筹划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