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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强制退保以执行投保人债务之我见
作者姓名:林刚
作者单位: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摘    要:在保险实务中,经常会遇到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来保险公司要求查封、冻结或执行某投保人所投保保险合同项下的现金价值,以抵偿其所欠第三人的经济债务的情况。作为保险公司,有义务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会配合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关 键 词:人民法院  投保人  债务  退保  保险实务  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  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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