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调整税控燃油加油机、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型式批准和制造许可证办理程序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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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经研究,决定简化税控燃油加油机、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型式批准、制造许可证办理程序,对《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和生产使用税控加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10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使用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技监局量发2000]13号)的有关规定做如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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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税务总局 税控 出租汽车 办理程序 制造许可证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质检总局 燃油加油机 计价器 型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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