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农民住宅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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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穆之蠡.析“农民住宅转让”[J].上海房地,2004(3):5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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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穆之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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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民住宅的转让,始终是个含糊其辞的问题。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也没有明确允许转让的规定。从《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看,“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据称“这是为了防止农村村民以建住房为名搞房地产而采取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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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 住宅转让 土地管理法 集体土地 制度创新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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