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立我国规范的地方税体系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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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爱鸽.论建立我国规范的地方税体系问题[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2,24(5):8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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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爱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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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财经学院,财政学系,陕西,西安,71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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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陕西省教育厅200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01JK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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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市场经济中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通常采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处理其集权与分权的关系。为此,国家税收体系就应由相对独立的中央税体系和地方税体系共同组成。目前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主体税种的选择、地方税体系的构成和城方税权的划分。相应地,解决问题的措施是:从思想上重视地方税体系建设,赋予地方政府适度合理的税收权限和科学选择地方税主体税种,建立地方税持续的内生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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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税 税权 中国 税收征管 分税制 税种 |
文章编号: | 1007-9556(2002)05-0085-04 |
修稿时间: | 2002年6月25日 |
On Normalization of China's Local Tax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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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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